新北市海山分局海山派出所,日前逮捕一名竊盜犯,沒想到筆錄進行前,嫌犯發現派出所桌上有一枚照明彈就拿來把玩,結果不慎引燃。

據了解,這枚照明彈是拾得物,還沒入庫才會擺在桌上,拾得物業務承辦人以及竊盜罪承辦員警、正副所長4人,因戒護不周遭分局行政懲處申誡一次。

責任編輯/蔡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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