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郭姓男子今年2月因討錢不成,一氣之下攻擊母親,掩住對方口鼻致死。而郭男怕被發現,還在屋內縱火想假裝成火警意外。檢察官今(25)日偵查終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提起公訴,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討錢不成狠殺至親 屋內到處縱火偽裝成意外
2月20日,桃園龍潭38歲郭姓男子因為和母親討錢不成,持利器與重物攻擊母親,接著掩住對方口鼻,導致母親死亡。
而男子殘忍犯案之後,怕被發現決定偽裝犯案現場,把遺體搬到家中3樓的神明廳,點燃母親衣物焚燒,接著分別在1至3樓燒冥紙、紙張縱火,最後跑到廚房打開瓦斯爐引燃抹布,想偽裝這是一起住家火警意外。
但檢警相驗發現死者身上有不明傷口,加上同住的兒子突然消失,懷疑有問題,出動人員前往旅館逮捕郭男。
郭男涉殺害母親,遭到逮捕。圖/台視新聞討不到錢就施暴 逆子弒母案由國民法官審理
附近鄰居透露,郭男平常就很惡劣,常常向媽媽伸手要錢,動不動就施暴,法院還因此核發保護令。
桃園地檢署25號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家暴、毀損屍體、縱火等罪起訴,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指出,一般殺人罪法定刑度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及無期徒刑,但如果殺害的對象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則法定刑度會再加重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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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桃園/林注強、王子菱、張元杰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