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共24席藍委罷免案,與1席市長罷免案正式進入三階段,將於7月26日投票。全台唯一「雙罷」的新竹市立委鄭正鈐及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也將於同日投票,中選會提醒,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止,投票時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
此外,中選會提醒,投票當天禁止從事罷免活動;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不能喧嚷、干擾他人投票;手機不能進入投票所;禁止撕毀選票;或用攝影器材刺探別人圈選罷免票的內容;也禁止把選票帶出來:不可使用投票所提供以外的圈選工具,遵守相關注意事項才不會被被罰款。
投票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禁止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違者:
(一)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上述以外之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二、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三、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四、禁止將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罷免票,違者,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選罷免票內容,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六、禁止攜出罷免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七、罷免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應使用選舉委員會所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