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到便利商店買東西,結帳時把錢放櫃台上,店員說錢不夠,男子突然開始咆哮,怒斥店員沒經他同意就拿桌上的錢,還出手拍掉店員的手,讓一名女客人看不下去,出聲制止並報警處理,而男子在警方到場前,就已經先行離去。
男客人不斷對店員大吼,甚至還出手揮打對方。圖/翻攝自threads便利商店裡買垃圾袋的客人,突然大聲咆哮,原來是因為櫃檯上的錢被店員收走被說不夠,讓男子不開心,不斷對店員大吼「我拿出來我有給妳嗎」,事後更是直接朝店員揮打,還威脅說要報警,惡劣情形讓後面等待結帳的外國女性看不下去,出聲喝止「嘿!你為什麼對那個女人這樣做」。
男子行為讓其他客人看不下去,出聲喝止。圖/翻攝自threads不過才說要報警的男子卻是自己先落跑,警察到場關心,店員還驚魂未定。針對這個情況,律師包盛顥指出,情緒激動對店員咆哮並伸手拍打店員,如果店員因此受傷或是名譽受損,動手的民眾可能觸犯刑法公然侮辱以及傷害等罪嫌,最重可以處五年有期徒刑。
台北/李若慈、楊文豪 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