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外科醫師鍾孟軒,近日分享國外案例,過去有捐贈者捐贈器官,隔了2、3年後,每位受贈者無論男女都罹患乳癌,進一步檢查才發現捐贈者當時已罹患乳癌,因此受贈者也同樣罹癌。而國內器捐中心強調,在台灣,對於潛在捐贈者會事先進行嚴謹的臨床評估,包含是否有罹患癌症及各器官檢驗數值。

國外曾發生過受蹭者罹癌,癌細胞是來自器捐者。圖/台視新聞

2018年《美國移植期刊》曾刊載,一名捐贈者進行器官移植,時隔 2、3年後追蹤發現,當時每一位受贈者,無論男女後來都罹患乳癌。進一步進行基因比對,發現癌細胞是從捐贈者而來。這樣的情況,引發討論。

國內的器捐中心表示,國內並沒有類似案例。原因就是我國器官捐贈流程相當嚴謹,須先由醫院評估潛在捐贈者的狀況是否適合捐贈,再來徵求家屬同意,此外還要進一步評估,潛在捐贈者各項生理數值,包含血壓、有沒有罹癌以及腦死判定時間等,還會依照各器官別進行檢驗,經過醫師專業臨床評估後,確認適合捐贈才會將捐贈者資料,登錄進系統進行自動配對。

我國器官捐蹭流程。圖/台視新聞

對此器捐病主中心董事長李明哲也表示,「我們有非常嚴謹的,這樣子的一個標準作業流程,但是我不可諱言的是,當我們的捐贈者,如果越來越多的時候,當我的醫療人員輪替速度太快的時候,很可能會出錯,我們擔心這件事情。」另外有醫師透露,目前臨床並不會特別詢問癌症患者,是否為器官捐贈的受贈者,未來將納入臨床評估,守護國人醫療健康。

台北/楊祥瑜、林益新 責任編輯/陳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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