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一名超商女店員,值班時被客人言語騷擾,甚至還伸手環抱觸碰。女店員氣得提告性騷擾,但法院最後判決曾姓嫌犯無罪。原因是因為監視器拍下的犯嫌頭髮茂密,被指認的曾姓嫌犯根本就禿頭,明顯不同一個人。曾姓男子則為了莫須有的指控,跑法院跑了一年多,氣憤難平。
「卸頂」鎖匠被控性騷 比對真凶髮量濃密
曾姓男子無辜被說性騷擾超商店員被告,跑法院跑一年多才找回自己的清白。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凌晨2點多,一名穿短褲的男子到便利商店裡,對女店員言語騷擾,而且還伸手觸碰女生身體重要部位,女店員氣不過提出性騷擾告訴,指認曾姓男子。
曾男當時剛好在店裡睡覺,沒有人幫忙提不在場證明,更巧的是他的店剛好在便利商店隔壁,距離不到60公尺,基地台定位跟超商重疊,再加上女店員指證歷歷,調閱監視器也認為拍到嫌犯的相關畫面,他直接被起訴。
卸頂鎖匠無辜被控性騷,因此跑法院長達一年多才討回清白。圖/台視新聞製圖二度傷害?無端被控性騷 因「卸頂」判無罪
所幸法官慎酌兩造說法仔細比對,發現監視器拍到的嫌犯,穿藍條紋上衣、黃短褲,腳的皮膚偏白,頭髮茂密而且沒有戴眼鏡,而被店員指認的曾姓男子,腳上因為生病有黑色素沉澱,頭髮也禿了一大片,雙眼近視超過200度,明顯跟拍到的是不同一個人判決無罪。
律師李育昇表示,「警方如果抓錯人,無辜民眾依法可以提告刑事強制罪,以及請求國家賠償,但是是否可以成功提告,還是取決於警方是否有明顯疏失」。
當事曾姓男子表示,「我是真的對那個女生,真的心理上很氣憤啊,把我搞了1年多」。無端被指認是色狼,天外飛來橫禍,白花一年時間跑法院雖然最後被判無罪,還是氣憤難平。
最後男子因「卸頂」,與監視器畫面的真凶特徵不同而獲判無罪。圖/台視新聞製圖※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北/李若慈、陳冠旻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