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5月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增加國定假日天數,總統府也於上月28日正式公告實施,未來國定假日將新增「4+1」天,包括小年夜、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台灣光復節、行憲紀念日,並將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今日內政部也宣布,警察節於今年6月15日開始實施,當天全國警察機關、警校皆放假1日。
內政部表示,依總統今年5月28日公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授權,內政部依據條例訂定「警察節」放假規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實施,讓每年警察節成為全國警察機關、學校同仁專屬的榮耀假期,以慰勉警察人員365天全年無休站在第一線打擊犯罪,確保民眾得以安居樂業的辛勞,並激勵警察人員工作士氣。
內政部說明,在警察勤務24小時不打烊、治安無空窗、民眾安心的前提下,全國各警察機關、學校得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因素,規劃所屬人員放假事宜,期望全體警察同仁持續蓄積力量,一起守護臺灣的安全與安定。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