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領銜人更換失敗後,罷免綠委吳思瑤團體「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向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主張連署不應限制於單一領銜人,中選會應受理其連署人名冊。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5)日駁回,理由為中選會非適格機關,可抗告。而賴苡任後續也發布聲明,表示「絕對尊重」。
罷團主張,罷免吳思瑤案通過一階連署,中選會已通知領銜人張克晉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但張克晉在5月1日公開聲明退出而不履行領銜人義務,所以備補領銜人應自動遞補。而中選會應在連署期限屆滿日前受理連署人名冊,若查對人數不足,應通知賴苡任補提。
北高行駁回理由指出,本案受理之適格機關應為台北市選舉委員會,非中選會,而賴苡任聲請中選會應受理連署名冊,核無依據。
另外針對張克晉退出後,應由備補領銜人自動遞補之主張,北高行認為,若此主張可採,也是屬於備補領銜人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賴苡任僅以「公眾週知」為由,泛稱為「召集人」,未解釋他為何是本件適格聲請人,況且「召集人」不是選罷法所規範之人員,此次聲請不適法。
北高行說明,罷免吳思瑤案名冊尚未向主辦機關提出,就向本院提出假處分聲請,難認賴苡任與中選會之法律關係,未符聲請要件,應予駁回。
對此,賴苡任表示,法院駁回理由與當日庭上,中選會的三項主張完全一致,絕對尊重法院的裁定,後續如何應對,將會與團隊再討論。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