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祭出食安新規,攤商不可摸錢再摸食物。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食藥署祭出食安新規,攤商不可摸錢再摸食物。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國內不少食安問題引發關注,食藥署今(4)日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其中規定,調理即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汙染之虞的物品,若遭到檢舉,限期又沒有改正,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修正 所有食品業者納入

衛福部食藥署最新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適用對象由製造業擴大為所有食品業者,其中規定,調理即食食品的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汙染之虞的物品,也就是說,不可以碰完錢後馬上接著處理食物,限期未改正者,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劉芳銘指出,希望業者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如果不小心碰觸到髒東西,都要去洗手或用乾淨的夾子、戴手套去做處理,民眾如果有發現相關疑慮的話,也可以向所轄的衛生局檢舉。

外界憂新規能否落實 小吃店:行動支付取代現金

不過外界也擔心,攤商在營業上能否完整落實相關規定。實際走訪,一名小吃攤業者受訪指出,其實現在大部分行動支付很方便,大家都刷一下付錢,因此不會去碰到錢。

另外,食藥署也增訂業者製備菜餚時,得留意貯存、供應,應有時間以及溫度管理,同時也納入外送行業規範,外送員不得有吸菸、嚼檳榔等行為,外送食品也應完整包覆。

食藥署祭出規範,就盼加強把關食品安全,不過業者在執行面上是否能完整落實,還有待觀察。

台北/李承庭、林益新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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