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駕駛,開車載兩個友人,在閃紅燈路口沒有停讓,被警方攔查下來,意外被查出酒駕,女駕駛說自己沒有喝酒,只有在ktv裡面喝三、四碗的燒酒雞湯,但酒測值超標,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逮捕,而同車的乘客不滿也要被連坐罰,怒嗆員警,你們酒駕不抓,抓我們吃火鍋的很無聊,但即使抱怨的再多,還是得去繳罰單。

喝燒酒雞湯仍開車上路 女駕駛酒測值超標遭逮

當時女駕駛被驗出有酒精反應,但她卻說自己沒喝酒,要漱口重測,後來才說出自己有喝燒酒雞湯三、四碗,結果酒測值高達0.36,不但要被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連同車上的兩名乘客也要被連坐罰,對此女駕駛的同車友人護航,稱「只是吃火鍋而已」,但燒酒雞裡面有含酒,在酒精沒揮發前,吃了還開車上路,依法就算是酒駕,且同行乘客沒有勸阻還搭上車。

女子朋友嗆警怎不抓其他酒駕的,抓這個吃火鍋的。圖/台視新聞

最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若駕駛酒測超標,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也須受罰。警方當場對兩名乘客開出六千到一萬五以下的罰單;女駕駛方面,因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駛」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最後獲緩起訴處分,但需繳納6萬元罰金。

※請注意: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台中/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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