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台北市南港張姓員警,在休假期間酒駕撞人被查獲,但沒想到分局在調查原因後發現,前一晚他還與同分局的4名員警聚餐,隨後更到酒店消費喝花酒,讓南港分局祭出懲處,4名員警各記過一次,張姓員警則是大過一支,調離現職。
南港分局自清發現,張姓員警前一天還與同事喝花酒。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南港分局張姓員警在16日休假返家騎車路上,沒想到行經瑞芳三爪子坑路時,撞傷一名女幼兒園老師,警方到場後酒測,發現他酒駕。隨後南港分局在16日當天展開自清自檢的內部調查,結果發現前一晚他與同樣是南港派出所的兩名員警以及玉成所兩名員警,到信義區某居酒屋聚餐後,再分乘計程車到松山區復興北路某酒店喝花酒。
張姓員警最後被記一大過、調離現職。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南港分局表示,員警雖然沒有接受不正當招待也沒有與特定對象接觸,聚餐的4名員警也沒有酒駕,但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因此通通被懲處列管,從警至少有 5、6年的張姓員警則因為酒駕被記一大過,並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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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李亭熙 饒永忠 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