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黃姓洗車工遭控訴刻意製造車禍並趁機性侵女學生,檢方聲押獲准提起公訴,儘管在偵訊過程自白認罪,但最後一二審法院均判決無罪,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底,也駁回檢方上訴,判決指出,原來是警方辦案時多次恐嚇「如果不認罪,家人也會被收押」,而且一定會被檢察官關起來,法院認定自白是由警方引導,全案無罪定讞。
三年前,一名高中女學生清晨時分走在人行道,卻遭一名男子尾隨性侵得逞,女學生控訴對方當時以機車衝撞刻意製造假車禍,還遮蔽車牌企圖躲避查緝,經過檢方聲押獲准提起公訴,不過最後一二審法院均判決無罪,最高法院也在今年4月底駁回檢方上訴。
遭指控的是一名黃姓洗車工,判決指出原來警方當時辦案時多次恐嚇,甚至過程中黃姓洗車工幾度表示要請律師,辦案員警卻忽視請求,回答問題時也都是看著員警電腦螢幕一一回答,結束後警方還特別提醒,要他記得剛剛講的內容,因此法院認為黃姓洗車工所有的自白認罪都是由警方引導,再加上犯案過程、細節是否有換裝逃逸,證詞無法清楚交代,因此判定無罪。
消息曝光後,民眾則有不同看法,認為因為法律受限,導致一定要罪證確鑿才能判定有罪,認為在罪刑的判斷上可能會有疑慮。不過最終黃姓洗車工以30萬交保,是否犯罪,是否遭恐嚇,法院在長達三年的判決下也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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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陳淳禎、簡宏修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