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搶票困難。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演唱會搶票困難。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演唱會搶票是許多追星人的痛,有時候一個圈圈轉過票就賣光,但下一秒又發現社群平台一堆黃牛宣稱有票,讓追星人恨得牙癢癢。立法院今(27)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2項附帶決議,未來「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簡單來說就是黃牛慘啦!

防堵黃牛!立院通過社維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內政部官網

立法院會上午針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條、第64條、第72條、第89條進行修正,逐條討論後,全案經過二讀,隨後國民黨團提議三讀,無人有異議,在法案逐條宣讀後,未有文字修正,會議主席、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修正通過。

當中《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修正條文指出,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由現行1萬8千元以下罰鍰,提高到處3萬元以下罰鍰。

附帶決議也提到,票券黃牛已涉及以不當方式為高額利益取得的問題,屬對消費者重大利益的侵害;經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已定有專款條文分別規範藝文表演票券與運動賽事或活動票,並得採刑事罰,是以基於責有攸歸之原則,其他票券黃牛(如:醫療、餐旅食宿等)問題,請各該票券之主管機關,就各主管票券之黃牛行為於二個月研議修法,以期從源頭管理與查辦處罰雙管齊下,以收有效抑制黃牛之效」。

販售黃牛票者可處3萬以上罰鍰。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涉及人民生活安寧、權益保障及人身安全等民生議題,主要加重黃牛票、生活噪音、跟追案件的處罰,修法後警察機關將全力落實相關事項的執行,以達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的任務,更周延保障民眾安全與權益。

責任編輯/陳俊宇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