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一間托嬰中心日前傳出教保員涉嫌虐童,受害孩童至少14人,施虐行為包含劇烈搖晃孩童頭部、扯腳重摔等,行徑相當惡劣,消息一出引發家長及社會各界不滿,對此,社會局也在今(26)天公布裁罰結果。
針對台中市豐原區托嬰中心不當對待案件,陳姓托育人員對14名幼童反覆施以不當及施虐行為,惡性重大,裁罰最重60萬元並公告姓名、30年內禁止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另外,在調查後,發現劉姓和曾姓托育人員同樣有慣性的不當照顧動作,因此各裁罰15萬元和14萬元、20年內不得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
至於托嬰中心部分,多名托育人員常態性不當對待幼童,托嬰中心竟未即時察覺,甚至知悉後也未即時通報,有嚴重管理疏失,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加重裁罰40萬元,並於8/1起勒令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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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