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認為總預算案、財劃法修正案有重大瑕疵,對此聲請釋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行政院認為總預算案、財劃法修正案有重大瑕疵,對此聲請釋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行政院今(21)日針對《總預算案》及《財劃法》兩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行政院表示,這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存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毀棄依憲法民主原則所建立的責任政治體制,因此聲請釋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院長卓榮泰表示,有關《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修正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第2項、第16條之1第3項與第30條第3項等規定,考量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存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進而毀棄依憲法民主原則所建立的責任政治體制,甚至妨礙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延宕機關本應如期履行的法定職責,並且違背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要求,因此行政院於今日依法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釋憲。

李慧芝表示,卓榮泰強調行政院此次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在於透過憲法法庭的審理與裁判捍衛憲政體制,確保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得以維持,並保障國家機關運作的正常與國家體制的永續發展。

行政院對總預算、財劃法聲請釋憲。圖/翻攝自行政院官網

責任編輯/蔡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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