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妨害性自主案,今(13)日士林地院宣判一審結果,強制性交、強制猥褻部分無罪,強制性交未遂部分判刑2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日前NONO被指控性侵、猥褻,被士林地檢署以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及2次強制猥褻罪起訴,檢方認定有6名女子受害共7次,認為他品行低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控,NONO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復先後於97年、99年、100年、102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
而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近一年,NONO七度開庭、堅持無罪答辯否認指控,法官今日上午宣判結果,判刑被告應執行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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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