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因阻止應用程式商店引導至其他平台,違背「反引導義務」,Meta則因推出「付費或同意」機制,雙雙遭歐盟開罰,歐盟首度援引《數位市場法》(DMA),合計對蘋果及Meta開罰7億歐元,但兩者都不服裁決將提上訴。
歐洲執委會指出,蘋果阻止應用程式開發者在蘋果應用程式商店,將使用者引導到其他平台,違背該法規定的「反引導義務」,讓開發者無法利用其他平台,也讓消費者無法獲得更便宜的選擇,因此對蘋果重罰5億歐元、約新台幣185億。
而Meta則因為推出「付費或同意」機制,如果用戶不付費,就代表自動同意被臉書推播廣告,因此也被裁罰2億歐元、約新台幣74億,但蘋果及Meta都表示不服裁決,將提起上訴。
國際中心/陳韋仁 編撰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