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擄殺馬國女大生的凶手梁育誌「三度判死」被最高院撤銷!梁育誌一二審及更一審宣判均維持死刑,更一審也是「一致決」判死,不過,案件經過上訴,最高法院今(18)天指出,應詳細查明嫌犯是否仍有教化可能及犯意動機,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非自首、預謀殺人 釋憲後首例判死
回顧整起案件,凶手梁育誌長時間在學校附近,觀察女大生夜間下課回家情形,109年9月,隨機挑選一名女大生犯案,對方極力反抗逃過一劫,但之後梁育誌非但沒收斂,反倒變本加厲,盯上馬來西亞籍女大生,用事先綁好的麻繩,將人拖入草叢,不理會哭喊求饒,徒手毆打、犯案得逞,甚至殘忍殺害棄屍山區。
由於手段兇殘,一審二審都被判處死刑,發回更裁後,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梁育誌並非自首,無任何減刑事由,是預謀殺人、惡性重大,且再犯風險高,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是釋憲後首例一致決判死。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嫌犯可能是計畫性侵,再提升為殺人犯意,未必一開始就是「計畫性侵殺人」,犯意有待釐清,且教誨師也指出,梁育誌有矯正可能,但更一審卻沒有在判決中說明為何不採取對他有利的量刑理由,因此撤銷原判決,案件進入更二審。
判決又逆轉,讓家屬心碎,不只因為寶貝女兒再也回不來,更沒能等到司法伸張正義,是一次次傷害和沉痛打擊。
台北/賴心怡、楊文豪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