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在卸任議員之後,還被內政部溯及既往,以違反《國籍法》未提交放棄原國籍證明,解除議員資格。史雪燕不滿提出行政訴願,卻遭到駁回,今(11)天她再提行政訴訟,並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求償一百萬元。

卸任後遭溯及既往 史雪燕轟:霸凌陸配參與公職權益

帶著中配好友一同提出訴求,國民黨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不滿當初以中配身分當選公職,卻因沒提出放棄原國籍證明,遭內政部解除議員資格。史雪燕怒轟這是「霸凌陸配參與公職的權益」,正式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史雪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圖/台視新聞

史雪燕向劉世芳、邱垂正求償100萬 陸委會回擊:不會給

卸任後兩年還遭溯及既往,史雪燕無法接受,她表示已在台生活了20-30年,現在卻被要求國籍的問題,不知道是依據哪一條法規。史雪燕主張依照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和台灣地區並非兩個國家,直指內政部錯誤引用《國籍法》,不應要求中配擔任公職須放棄「外國國籍」,尤其,中共也不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中配為了來台定居,要放棄原國籍,執行上也有難度。史雪燕提訴訟,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求償一百萬元。

史雪燕向劉世芳、邱垂正求償100萬。圖/台視新聞

不過,陸委會也強硬回擊,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如果你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我不會給你這個國家賠償待遇,那大陸地區人民就是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這塊」。

雙方各有立場,中配敏感身分就任公職,如何兼顧人權和國安問題,也考驗政府施政。

台北/蔡昀彤、張元杰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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