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第二天新北市三重出現一名怪異男子,看到路邊停放的Ubike,刻意拿起丟向路口布告欄,還沿路大聲咆哮、踢機車嚇壞目擊民眾,Ubike公司還在了解案情,不過律師提醒要是構成毀損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踢機車砸Ubike 男子還沿路大聲咆嘯

昨(4)天晚間9點多新北市三重三和路四段,藍衣短袖男兩手抬起Ubike大力往佈告欄砸,發出巨大聲響,還沿路大聲咆哮、踢機車,隨後在大馬路上不斷徘徊,後方行經的車輛都不敢靠太近。

目擊民眾表示,嚇壞了很怕遭受波及,而且男子本來還想摔機車,但發現太重改摔腳踏車。男子的誇張行徑,讓其他民眾看不下去表示,「Ubike是租的,怎麼可以隨意破壞」。

若構成毀損罪 律師:可處2年以下徒刑

律師李育昇說明,「如果猛砸的行為造成佈告欄或是腳踏車的毀損,就會構成刑法的毀損罪,是會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金」。

現場佈告欄沒有受損痕跡,但Ubike無端成為攻擊武器,Ubike公司還在了解案情,雖未接獲報案,但突如其來這一砸造成民眾恐慌,警方持續調閱監視器,追查男子到案說明釐清爆怒原因。 

※暴力行為不良示範,請勿模仿

新北市/李亭熙、陳冠旻 責任編輯/蔡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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