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1月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行政院已收到立法院所送修正條文,外界關注行政院是否提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中午召開臨時院會,處理對「警察人事條例」的覆議案,同時也呼籲朝野立委要支持。
政院將提「警察人事條例」覆議案 卓籲朝野立委支持
立法院會在今年1月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最高增至36年為80%,而行政院日前已表態,將尋求合法合憲的救濟方式,而依法推算政院最晚需在4月2日提出覆議案。
卓榮泰上午赴立院施政總質詢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行政院跟過去一樣,對於任何的覆議案,在時間許可下都會審慎、謹慎且周延地研判。卓揆也說明,4月3日因逢國定假日,無法開行政院會,因此已經決定在今天中午,召開臨時院會處理相關覆議案,也請立法院支持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
卓揆:經研議後確有5項窒礙難行之處
卓榮泰在臨時院會中表示,此案經研議後確有5項窒礙難行之處,第一,大幅增加政府財政歲出,未依法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第二,破壞退休撫卹制度之公平性,違反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第三,衝擊退撫基金財務,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財務缺口之撥補,有悖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共同提撥制精神。
第四,影響機關人事遷調及勤、業務推動,又未定過渡期間,大幅增加各級政府行政成本及作業負擔。第五,納入未適用該條例之移民與空勤人員,卻漏未配合修正相關規定。以上五點均導致法律適用顯有窒礙之處,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揆強調,行政院考量警消人員工作辛苦及勤務特性,已提升現職警消人員待遇及照護。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復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