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土木工程師於2022年殺死馬來西亞來台的女大生,法院一、二審都判處他無期徒刑,案件經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今(20)天改判被告18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2022年一名陳姓土木工程師因金錢糾紛,動手勒死馬來西亞籍的蔡姓女大生,陳屍士林租屋處。陳姓嫌犯犯案後還謊稱是情侶,受被害人請託協助輕生,讓家屬氣得提告。

陳姓嫌犯一、二審都判處無期徒刑,但案件到了20號上午卻出現逆轉,更一審法官改判18年10月徒刑,案件仍可上訴。

陳姓土木工程師更一審改判18年10月徒刑。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高等法官解釋,被告非預謀性犯案,且未有凌虐、毀損遺體等行為,其罪責不到最重犯罪之程度,且被告已自首,因此不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合議庭審酌陳姓嫌犯在吞藥輕生前,有將被害人資訊提供給父親,並向員警坦承殺人事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結果出爐後,陳姓嫌犯雖沒說話,可臉上笑意藏不住,還多次雙手合十向合議庭致謝,但這結果恐怕讓女大生家屬難以接受。

台北/賴心怡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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