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醫學系畢業的劉姓女子,在2019年因與母親發生口角,憤而買汽油在住處縱火,父親被燒死身亡,母親與弟弟受傷,二審被判刑10年、2年監護處分,全案定讞。但她在入監服刑時自述聽到傳言,表示父親其實還活著,因此提出再審聲請,遭法官以相驗報告證明父親已經死亡駁回。

與母口角後縱火燒死爸爸 考量精神狀況判刑10年

2019年5月台南永康一棟透天厝發生縱火案,當時劉女因3度參加醫師國考落榜,跟家人關係不佳,購買汽油在住處縱火,造成父親傷重不治,母親跟弟弟受傷。當時鏡頭畫面還拍下劉女犯案後在現場跟外公相擁而泣,沒想到事後警方追查,才發現她就是縱火者。

當時劉女犯案後與外公相擁而泣。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劉女一審被依對直系血親尊親殺人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2年監護處分。案件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考量她的精神狀況,改判10年、2年監護處分,全案確定。

「我爸沒死」女提再審遭駁回 法院:被告父確實已死

沒想到劉女在入監服刑時,表示自己聽到其他受刑人說,她的父親其實並未死亡,可能住在她以前台東的學生租屋處,因此提出再審。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劉姓女子聽聞父親未死亡一事,並非在判決確定前已存在的新事實,加上她未提出相關證據,僅憑聽聞不詳人的說法,難謂有據,不符合再審要件,因此駁回聲請,仍可抗告。

台南高分院法官洪榮家指出,她的理由是在監所時因有很多外國人及原住民在執行,聽說她的父親並沒有死亡,但是被告的父親確實已經死亡,有相驗屍體證明書為證。

同時法院也補充說明,劉姓女子應對正常,並沒有精神不正常的情形。

台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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