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現行規定,育嬰留職停薪和津貼只有「父母」能請領,不過日前有名阿嬤,主張自己有孫子的監護權,也是實質照顧者,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打回票,因此向勞動部提出爭議審議。勞動部表示,因應家庭型態多元,可以理解民眾希望將育嬰留停適用對象放寬,不過涉及法規與給付發放,還是會謹慎研議,年後將召集專家學者、相關團體,進行通盤討論。
育嬰留停現僅「父母」適用 長者提爭議審議
現代家庭型態越來越多元,隔代教養的案例時有所聞,放眼全球,日本等國家陸續通過「育孫假」等相關規定,而台灣是否有望跟上國際腳步?
日前一名阿嬤因子女被法院停止親權,孫子的監護權落到她身上,由於無法兼顧工作和照顧孫子,於是跟公司協調,請育嬰留職停薪,雖然不具育嬰留停的資格,公司仍釋出善意給假,不過當她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時卻被打回票,因為根據法條育嬰留停只有「父母」能請,「祖父母」並不適用,為此這名阿嬤也提出爭議審議。
育嬰留停誰適用? 學者建議以「監護權」框定
學者認為,育嬰留停適用對象不必局限,而是可以監護權框定,但前提是仍必須符合同一個孩子至多只能兩個人各申請半年的育嬰留停津貼。
勞動部則表示,家庭型態多元,可以理解民眾希望育嬰留停適用對象放寬的需求,不過涉及法規解釋與給付發放,仍須謹慎研議,年後將召集學者及相關單位研商,收集意見後再做通盤考量。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