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告憲訴法。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府公告憲訴法。圖/總統府提供

(更新時間:11:05)

行政院日前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提出覆議遭否決,總統府13日收到咨文後於今(23)日上午公布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3日內生效,總統也批示「本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新版憲訴法第30條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違憲宣告須至少有9人同意。行政院日前提出覆議,認為其門檻過高將癱瘓憲法法庭,另外也指出法條未設計過渡條款,將造成已繫屬憲法法庭之案件不清楚是適用舊法或新法,但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明,總統在核批公布案時也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同時,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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