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歌手邱軍上個月27日深夜,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隨後肇事逃逸,事後其中1人傷重不治,今(7)天基隆地檢署召開偵查庭,經過2個多小時偵訊,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基隆地方法院認定邱軍涉犯公共危險罪,收押禁見。
基隆地院指出,檢察官針對邱軍聲請羈押,法官訊問後認為邱軍涉犯刑法交通事故致人死傷逃逸罪,以及過失致使罪,雖然他在案發後雖有逃離現場,但事後都有應通知及傳喚自行到案,尚難認於犯罪後有逃亡之虞。
不過法官就被告發生車禍的原因,檢察官在羈押聲請書內認為被告有酒後駕駛的情形,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當日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且被告之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之可能,故檢察官認為被告就此部分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此部分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因此判定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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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