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提抗告遭駁回。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應曉薇提抗告遭駁回。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查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疑有行收賄情事,台北地方法院8月29日裁定羈押禁見,應曉薇於今(6)日下午提抗告,而高等法院晚間裁定駁回。

京華城案涉收賄4500萬 應曉薇提抗告遭駁回

日前遭裁定羈押禁見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她的助理吳順民,以及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先後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日各別召開合議庭審理,針對沈慶京、吳順民、彭振聲的結果,下午出爐皆予以駁回。

隨後在晚間,高等法院針對應曉薇同樣提抗告也做出裁示。高等法院認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的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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