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台美雙重課稅的問題,美國參議院提出「台灣租稅協定法案」,授權拜登政府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這項法案是由民主黨參議院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外委會共和黨首席議員里契、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范霍倫、外委會亞太小組共和黨首席議員羅姆尼共同提出。
法案指出,台灣是美國前幾大貿易夥伴及全球重要經濟體,加上戰略重要性及中國威脅,美國應該進一步強化台灣的經濟關係,若美台簽署租稅協定,不僅能促進雙邊投資貿易、強化雙邊關係,也能鼓勵其他國家增進和台灣的經濟連結。
因此法案授權美國總統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而啟動協商必須至少提前15天通知國會,協商完成後,也必須在30天內將協定送交國會,待參、眾兩院核准才能生效。
國際中心/陳韋仁 編撰 責任編輯/林湘芸